【梁凌杰死因】陪審團已退庭商議 裁判官指可選自殺不幸或意外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5/25 11:39

最後更新: 2021/05/25 13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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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九龍裁判法院。(資料圖片)

2019年6月身穿黃色雨衣的男子梁凌杰在金鐘太古廣場墮樓亡,死因研訊已傳召所有證人及進行結案陳詞,死因裁判官高偉雄今(25日)引導陪審團時指,就本案死因裁決只有3個選項,分別是死於自殺、不幸或意外。裁判官指陪審員可就警方談判組、危站個案處理及地盤3方面的工作系統作出建議,但就政府政策,雖然死者對政府推行的法例有訴求,法庭也無權作出改變。2男3女陪審團正退庭商議。

死者梁凌杰(35歲),於2019年6月15日晚上約9時在金鐘太古廣場墮樓亡。死因庭早前就其死因展開研訊,裁判官高偉雄今繼續引導陪審員。

死因裁判官指出,陪審員可在3個死因裁決中作出選擇,分別是死於自殺、不幸或意外。

就自殺的選項,裁判官解釋,死者墮樓當天並無說過任何說話顯示有自殺念頭,但亦要考慮死者事前準備的一切,若顯示死者有意圖了結自己生命則裁定自殺。裁判官指證供顯示死者事前在網上搜尋自殺等關鍵字,亦有打電話詢問人壽保險事宜,並填寫了綠色殯葬意願表格。

另一個選項則是死於不幸,裁判官指有證供顯示死者在消防員拯救時猛烈掙扎,接近墮下時曾經向下望,而下方有安全氣墊。雖然死者不配合拯救,但若他意會到有安全氣墊,以為可跳中才躍下,可惜判斷錯誤、失手而跌在氣墊以外,則屬死於不幸。

裁判官指,若陪審團認為死者或是因體力不支等原因,意外跌落則可裁定死於意外,若不接納消防員證供,覺得死者並非完全不配合拯救,則可考慮現場片段所顯示,死者是否有足夠時間扶著鐵架,或是否體力不支。

裁判官指出,死者除了在橫額及雨衣上寫字,並無明確表示他站在平台上做甚麼,他危站過程超過5小時,擔任談判員的警司林景昇稱他走近死者時,死者才開始爬出。裁判官猜測,會否因為警員開始接近,死者覺得無法再表述「佢想表述嘅嘢」才不留在鐵架內。

至於建議方面,裁判官提議陪審團可就警方談判組、危站個案處理及地盤工作系統3方面作考慮。裁判官特別提醒陪審團,建議必須實在,事發時政府擬推行的法例,雖然死者就此有相關訴求,但法庭並沒有權力令政府改變政策。

就警方談判組方面,裁判官舉例建議處理企跳時,談判專家是否可考慮讓陌生人接觸事主及參與游說工作。若讓陌生人接觸事主,消防協助參與者穿上救生衣等時,又會否刺激到事主等。

裁判官指,陪審團亦可考慮就警員及消防員雙方的角色安排建議,證供顯示不同部門對於事主是否持有利器的安排,有不同的演繹。

裁判官又指,雖然就本案而言,沒有證據指警方及消防分不清楚領導部門對分工有影響,但陪審團要考慮角色混淆對以後的案件會否有不良影響。裁判官又指,市面上有較小尺寸的氣墊,若放於2至3樓高樓宇或可發揮到保護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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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